【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保安局引社團條例 禁民族黨運作

發佈時間: 2018/07/18

保安局正考慮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報告建議,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會給予該黨21日作申述,事件引起各方關注。這是本港回歸後首次引用條例建議禁止一個社團運作,事件或牽連其他「自決」政黨組織。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香港有結社、言論自由,但須受法律規限。執業大律師指,即使未註冊的組織,也受社團條例約束。

李家超昨指,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報告,建議局方引用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運作。他強調,1人以上的組織即屬社團,受法律監管,所有香港組織都要守法;若政府發出禁令後,有關社團繼續運作即屬非法社團,社團成員參與組織活動,可被判監禁2至3年。

未獲批社團註冊的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指,昨收到包括寫有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以及民族黨、他個人過去言行等的警方文件,要求他於8月作書面回覆。他須與律師商討,暫未能回應將如何抗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即使未註冊的任何組織,均受社團條例約束,如參與非法社團活動,即屬犯法。

予21日申述 陳浩天:未定怎抗辯

多名建制派議員贊成政府做法。工聯會陸頌雄形容政府此舉是「撥亂反正」;民建聯陳克勤表示,本港結社自由但不包括港獨自由。民主派議員則指,有關做法是嚴重打擊結社自由。民主黨胡志偉批評,政府用公權力介入港人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議會陣綫朱凱廸預料,日後支持結束一黨專政的團體,都會成為被殲滅的對象。

青年新政、香港眾志等新興「自決」派政黨,或成為下一輪「行動」對象。據資料顯示,青年新政雖然成功註冊為有限公司,但至今未能在銀行開戶口;香港眾志則至今未能成功註冊為公司或社團。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指,今次政府首次以刑事手段打壓政治組織,對結社、言論自由將造成很大陰影。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