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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立會擲杯 官質疑案情是否構成「毆打」

發佈時間: 2018/08/07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4年在立法會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黃不服上訴。法官昨表明關注本案是否能構成控罪所指「毆打」,因即使黃當時存心投擲玻璃杯,但梁對此不知情,玻璃杯亦沒觸碰到梁,至玻璃杯跌碎時梁才感震驚。律政司回應指玻璃杯碎裂聲已使梁感害怕,即使看不到擲杯過程仍可構成控罪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