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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邨商場舖位招租 NGO貴過商戶

發佈時間: 2018/08/10

寸金尺土,是香港最大特色,亦是非政府機構(NGO)面對的最大難關。有NGO反映連在屋邨商場亦「難租一舖」,如象山邨商場最近招標舖位,用作NGO服務竟比補習社起標價貴近兩成!而劃作社福用途的舖位則偏遠、狹小,難符合需求。有立法會議員指,曾有機構花7、8年亦找不到合適舖位;亦有議員轟房委會政策如「開倒車」。

有NGO負責人指,為減輕租金負擔,一直留意房委會轄下屋邨商場招標,最近發現6月29日釋出的標書中,荃灣象山邨商場的318和319號舖位起標價,竟出現「NGO用途」比「商業用途」更貴的怪現象。「標書寫明由非政府機構經營的寫字樓和服務中心,每月參考租金為1.53萬元,但用作展覽場地或補習社,僅需1.2萬元至1.3萬元!」他續指,過去未見過NGO和商業用途劃在同一舖位招標,「商業機構出價能力高,我們難以競爭。」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相關的招標情況罕見,「一般商業用途起標價一定高一些」,推測相關舖位本身是劃作零售用途,僅是「開放」予NGO亦可投標。

張超雄說,雖然房委會有劃定舖位予社福機構租用,但數量遠低於需求,尤其南區、中西區和港島區,更是一舖難求︰「曾有地區支援中心花了7、8年等待亦無合適舖位,結果在上環租街舖,不但貴租,舖位亦細。」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批評,NGO用途租商場舖起標更貴的做法如「開倒車」,現時很多政府資助的機構亦難尋舖位。「政府只畀資金,沒協助搵舖,很多具爭議設施亦無法落戶。如24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有9間未有永久會址。」

房委會:機構獲推薦 或可享優惠

房委會回覆本報指,截至今年4月底轄下約有174.6萬平方米非住宅設施,當中約49%為福利設施,約13%為零售設施。

房委會又指,獲社署等政府部門推薦的合資格非政府機構,亦有機會以優惠租金租用舖位。至於今次象山邨商場招標的位置為零售商舖,前租戶經營冷藏食品及雜項食物行業,按現政策要以商業原則營運,租金亦以市值計算;在釐定租金時已參考屋邨商場內相類行業商舖租金水平。

記者︰脫芷晴

編輯:黎家榮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