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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小學洩試題案 律政司上訴至終院

發佈時間: 2018/09/07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涉將校內面試試題以手機拍照後外洩,3人與另一名女教師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脫罪。律政司提出上訴但遭高院法官駁回,控方昨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獲得批准。

早前高院法官駁回上訴時,判詞指被告4人以自己的手機及電腦進行涉案行為,不構成不誠實地「取用電腦」。

控方昨陳詞指,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立法原意,是要刑事檢控不恰當使用電腦的人,就如電腦黑客發電郵予其他電腦使用者,當收件者開啟電郵致損失,該行為亦等同不誠實取用電腦。

高院法官彭中屏昨指,由於條例涉及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爭議,遂決定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涉案3名協和小學教師鄭嘉儀(40歲)、曾詠珊(37歲)及黃佩雯(43歲)連同鄭的友人余玲菊(39歲),分別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辯方於書面陳詞中,要求控方保證上訴將不影響4名答辯人的脫罪裁決結果,及要求控方承擔4人的訟費,控方表示不答應。

編輯:林子豐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