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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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滯留 旅遊保險照保?

發佈時間: 2018/09/10

被迫滯留 旅遊保險照保?

姊妹們,有人認為,日本的國運真的跌到低點。無他,上周初時,四國地區剛被超強颶風飛燕蹂躪過後,連一向較少地震、港人熱愛的北海道,周三凌晨也發生6.7級大地震。

這兩宗天災的其中一個焦點,就是作為對外交通樞紐的國際機場癱瘓了,包括關西機場受大水淹浸,以及新千歲機場停電,機場被迫關閉,大量旅客無法如期離開。

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我的姊妺Salena馬上WhatsApp我,問我關於旅遊保險的問題。

多免費延長受保期

「我想問一下,單次的旅遊保險,一般都會指明日數的,但如果像這次日本一樣,因為打風或地震,我被迫滯留,那麼,超出了受保日數之後,我仍否受保?還是可以延長保障期限呢?」經過日本這次的經驗,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

「單次的旅遊保險,保費多少是根據旅程日數而定,如果因為自己需要而延長,便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請。但另一方面,如果受保人因為一些非自願,或突發事故而被迫延長旅程,保險公司很多都會免費將受保期限延長,一般是10天。即是說,如果因為不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惡劣天氣,導致機場封閉而被迫滯留,妳的旅遊保險是可以免費繼續受保的。」

「啊,10天也很足夠了!嗯,如果是另一種情況,我啟程之後才發覺忘了買旅遊保險,可以後來再買嗎?」Salena突然想起。

「據我所知,反過來就不行了,從保險公司角度,她們會擔心妳是發覺自己有病或其他情況發生了才買保險嘛!」

「明白的,但說實在,如果不是因為一些不能控制的因素而被迫延長了旅程的日數,而是我自己覺得好玩,想多留幾天,妳剛才說可以的,但手續如何?」

「只要補回差價便可。但有一點十分重要,那就是,在妳決定延長旅程之前,必須沒有任何醫療索償,否則就不可以延長受保日數。」

「保險公司是擔心我因為有醫療事故才延長旅程?」

「那當然!」

「又換另一個角度,我買了單次旅遊保險後,因為客觀理由而要更改出發日期,那又可以嗎?」

旅程前後也可受保

「部分保險公司會容許客人在出發前,以書面通知更改受保日期。如果日數不變,保費便照舊;但如果日數短了,不會獲退款;如果日數長了,則要補差價。如果在原定出發日期前也未能確定新的出發日期,可以要求將這份保險的生效日期押後一段時間,但先要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而在這段期間內,客人確定到日期,再通知保險公司,便可以再使用此保險!過了期限的話,該份保險便會作廢。」

「嗯,那也合理!咦,旅遊保險的受保時間為何?出發前已受保?」

「個別保險公司有不同條款,部分可能會於出發前3小時,以及回港後3小時內已受保及仍然受保。但要注意,受保人必須是直接前往機場,或者直接回家或返回辦公室才算數!」

「噢,我的問題是,是否買了旅遊保險後就馬上受保?」

「我明白妳的意思了。是這樣的,指明是旅遊保險,當然主要保障旅程中的意外,但旅遊保險也有一項旅程阻礙的保障,當中可以保障受保人在出發前90日內,因為自己,或直系親屬,又或者商業或旅遊夥伴因為患重病,甚至身故而導致的旅費損失。所以,一般來說,當妳報了團,交了費,又或者訂好了機票和酒店,而又已經是出發前90日內,便應該買旅遊保險了!」

「明白了!」(待續)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