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寶芝林藥業入稟控5公司侵權

發佈時間: 2018/09/12

已故演員成立的關德興寶芝林藥業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5間公司侵權及誤導公眾,要求頒令禁止它們繼續用「寶芝林」商標及賠償損失。5被告為寶芝林(香港)有限公司、寶芝林中藥集團有限公司、香港寶芝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寶芝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寶芝林(香港)眼鏡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2001年在港註冊成立,經營中醫藥、健康食品、衣服、視覺娛樂等業務,前身為關德興1950年創立的「關德興藥局」,產品自1950年起於香港及內地銷售。原告指被5間被告公司盜用其「寶芝林」商標,誤導公眾,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