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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學歷打政府工9年 男子呃薪水過百萬

發佈時間: 2018/09/13

一名男子涉在教統局任職時,擅取一張澳洲一所大學的畢業證書副本,並改成自己的名字使用,9年間多次向不同政府機構求職並獲聘,涉逾113萬元薪金,該男子昨承認6項控罪候判。

41歲被告潘凱勤,昨承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案件押後至9月19日判刑。

承認6項控罪 下周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是一個壞人,只是愚蠢以錯誤方式求職,盼能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惟法官指,被告犯案非一時衝動的判斷,而是重複多次犯案,未有為被告索任何報告。

辯方指被告1999年確實曾在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計算機學士課程在學3年,惟最終因部分學科不及格,未有成功畢業。辯方稱,被告在工作上表現出色,多份工作表現評核報告均非常優異,屢獲續約,但現時已全數交還涉案工作的薪金,指被告工作表現雖不俗,但實際上沒得到任何回報。

擅取他人學歷副本 再竄改

案情指,被告因部分學科不及格,未能完成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的學士課程,該大學並無向他頒發畢業證書。2002至2004年被告在教統局教師註冊組任職文員期間,擅取一張屬他人的墨爾本理大計算機科學學位畢業證書影印本,將證書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名字,偽造一張屬於他的畢業證書副本。

被告自2004至2013年間,先後以該虛假的畢業證書副本,申請不同政府部門的職位並獲聘用,包括學生資助辦事處處理員、民政署總部的合約活動項目策劃主任、西貢民政處區議員行政助理等。被告在2013年又以假證書向廉政公署申請助理文書主任一職,惟當廉署要求他填寫一份審查表格時,他拒絕填寫,廉署因而未再處理其職位申請。廉署兩年後因調查另一宗貪污案時,揭發此案。

被告原另被控6項使用及管有虛假的學業成績單及學生選修科資料等罪,惟控方決定將剩餘控罪留法庭存檔,不續檢控。

編輯:林子豐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