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創意是核心價值

發佈時間: 2018/09/19

創意是核心價值

WPP前CEOMartin Sorrell最近成立S4 Capital,仍然從事廣告業務,但以顧問公司為主要競爭對手,主力於數碼營銷,收入來自內容營銷、數據分析、媒介策劃和數碼媒體購買等,並側重於科技解決方案,表明不會投資於傳統創意廣告公司。

他的理念和我可說是南轅北轍,我現在經營的廣告集團,是以創意為核心業務。Martin Sorrell當然有自己的盤算,他做生意的經驗比我豐富得多,我不敢說他對行業的解讀錯誤,只是我們的想法很不一樣。我認為創意仍是廣告行業的核心價值,而且創意並不只屬於創作部,所有從事廣告業務的人,也要有創新精神,我認為這是行業的核心價值。

廣告營銷,並不是科學能解釋的物理現象。物理定律只要在客觀環境相同的情況下,便會產生同一個現象。但廣告面對的消費者是人,人是最不容易掌握的動物,而且品牌面對的市場、媒體和競爭者都在不斷變化,今天成功的方法,明天再做已經大打折扣,再翻炒多幾次,已經完全沒有效用。

科技當然有其價值,但只能以輔助人的角色存在。如果太迷戀技術,只會令行業同質化,最後變得毫無價值。廣告的唯一成功方程式就是「變」,而這變化是來自創意。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