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梁國雄譚得志 刑期上訴得直判罰款

發佈時間: 2018/10/03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及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於2015年乘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擔任辯論比賽嘉賓期間,到場抗議人大8.31決定,兩人其後被票控妨礙使用文娛中心罪,分別被判監7天,譚獲判緩刑1年。兩人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昨駁回兩人定罪上訴申請,刑期上訴則得直,改判罰款3,000元,兩人將申請上訴至終院,聆訊於下周二(9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