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先考慮商業模式

發佈時間: 2018/10/10

先考慮商業模式

身邊不乏善心的朋友,希望通過成立NGO來解決某些社會問題。近年也有不少朋友成立社企,通過企業運作來解決這些問題。

香港的NGO多不勝數,所面對的競爭不比私人企業低,每每因為資源所限,難以產生很大效益。而且伸手要錢,難免總是要低聲下氣。成立社企本來是要自給自足,但戴上社企這個標籤之後,便應該只可以收費廉宜,捉襟見肘,創辦人甚至員工也不應有正常待遇似的,很多最後還是要接受企業的捐獻或贊助才能生存。

我認為有創意、有理想的年輕人,如果想解決某些社會問題,可以先從商業模式去考慮,以純商業的方法經營,如果成功的話,帶來的效益更大,持續經營的能力也更強,不需要仰人鼻息,只是要克服「商業是罪惡」這個心魔。

我們使用的服務或商品,主要都是來自私人市場,企業有其社會功能,是富有價值的。它們提供職位,養活很多家庭。它們自給自足,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其實即使要做到自給自足也不容易,不然便不會有那麼多公司倒閉。企業的創辦人或員工是動手賺錢,也比伸手要錢更有尊嚴。

能賺錢的公司會繳稅,讓政府有資源提供服務給基層市民,這都是很有意義的。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