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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增至14周 公僕即時受惠

發佈時間: 2018/10/11

施政報告建議延長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額外4星期假期的薪酬由政府補貼,適用於月薪5萬或以下的僱員,每人上限36,822元,預計每年相關開支逾4.7億。而政府更帶頭推行,女公務員即日起享多4周產假。勞方代表讚賞有關措施,惟商界則指勞動力短缺,希望立法時提供更多彈性。

現行法例,在職孕婦可享俗稱「前4後6」的10星期產假,自1970年後未曾作日數調整,大大落後於日本和新加坡等。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延長法定產假至14星期,額外4周假期薪酬由政府承擔,補貼適用於月薪5萬或以下的僱員,薪酬比率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每人上限36,822元,估計已覆蓋佔全港95%打工仔。

補貼限月薪$5萬或以下僱員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建議明顯進步,但認為僱員產假應獲全薪,且希望未來立法能列明月薪5萬以上的僱員如何處理,確保獲公平對待。惟中華廠商會會長吳宏斌則指,現時勞動力短缺,希望立法時能讓僱員彈性選擇是否上班,而部分企業本身有更具競爭力待遇,不必硬性規定須跟隨。

政府更起帶頭作用,即日起女公務員產假延至14周,預產日在昨日之後的媽媽可即時受惠。懷孕5個多月的公務員王小姐形容,新措施對母嬰均屬好事,但她為餵哺母乳至少半年,計劃花光所有年假,希望可累計自製4至6個月產假。

林鄭又指,日後賣地條款中會要求發展商提供育嬰間和哺乳室,以鼓勵和支援母乳餵哺。身為準媽媽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現時立法會內哺乳室較簡陋,室內只有布簾分隔,希望立法會及其他企業優化友善家庭政策設施,方便媽媽留在職場並照顧小孩。

記者︰李明佑、李斯雅、石嘉盈

編輯:林子豐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