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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裝甲車經港轉口 船長無申報

發佈時間: 2018/10/12

一艘從高雄出發的貨船,曾停廈門及以新加坡為目的地,前年途經香港時被海關發現運載着9輛裝甲車,調查下發現託運人為台灣國防部、收貨人則為新加坡國防部。

肇事船長及貨運代理公司,早前被控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昨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指,涉案的裝甲車共值2,520萬新加坡元(約1.4億港元)。

控方開案陳辭指,前年11月23日海關登上由首被告APL Co. Pte Limited營運的船隻APL Qatar檢查,掀開覆蓋集裝箱的厚帆布,看到疑是裝甲車的車輛,其後再發現另外8個類同集裝箱在船上。海關翻查船隻的進口艙單,均無提及該9個板架集裝箱,其後首被告提交額外一份進口艙單,方提及集裝箱載有的為「車輛」。

控方指,涉案船隻的海運貨單上顯示,託運人為台灣國防部,收貨人則為新加坡國防部。次被告、中國籍船長潘學軍(40歲)在警誡下承認涉案裝甲車沒有進口許可證,貨物清單則列明船上載有9部車輛,上有次被告的蓋印及簽名。聆訊下周一續。

編輯:梁偉澄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