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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 1人認罪候判

發佈時間: 2018/11/09

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暴動,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美國隊長」容偉業等5人面對的案件合併審理;案中其中一名被告,昨承認2項暴動罪及1項縱火罪候判。

涉案第5被告袁智駒(28歲)報稱為設計師,昨承認2項暴動及1項縱火共3項控罪,其求情陳詞及判刑將留待案件審結再處理。

其餘4人否認控罪

案中其餘4名被告則否認全部控罪,容偉業(35歲)被控涉於案發當晚在旺角砵蘭街煽惑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並在亞皆老街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以及先後在山東街及花園街等干犯4項暴動罪;梁天琦(27歲)、李諾文(22歲)及林傲軒(23歲)否認涉於砵蘭街干犯的1項暴動罪。

針對袁的案情指,前年2月8日晚上,人群開始在旺角砵蘭街集結並堵塞馬路,又衝擊警方防綫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而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凌晨時分在朗豪坊外呼籲人群時,袁亦在人群中持白色金屬棒,並站在人群前排,袁亦一度持盾牌及向警方投擲水樽,將垃圾桶及盆栽等雜物踢向警方。當黃台仰呼籲人群向前衝時,袁多番以白色金屬棒插向警員,至後期袁又被拍到手持棚竹指罵警員。

直至翌日早上7時許,有逾50人在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集結,現場有火堆及大量雜物,期間有人將物件拋入火堆,袁亦被拍到將類似紙皮的物件放進火堆。

控方呈上14片段

控方呈上共14段分別由警方或新聞機構等拍得的片段,以證袁當日的罪行;袁亦被寓所大廈閉路電視拍攝到,他於案發當日早上9時許,身穿黑色衫褲及背包返回寓所。警方則於同年2月27日在荷李活廣場拘捕被告。案件今續審。

編輯:林子豐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