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性應從事甚麼職業

發佈時間: 2018/12/05

失婚女性應從事甚麼職業

很多帶着小孩離婚的媽媽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希望靠自己賺錢養大小孩。因為現在所有事情也必須靠自己,各方面都要獨立起來。一些之前是全職或半職媽媽,可能要重新投入職場。在選擇工作時,她們很少會考慮自身的需要。

根據我的觀察,大部分失婚女性也是不懂愛自己才會導致婚姻不美滿。不懂愛自己的特質就是不把自己的需要放在首位,或根本沒察覺自己的需要。一個不愛惜自己的女人又如何使男人去愛惜她呢?若離婚這代價還不足以叫醒你,你怎樣才能明白當前的人生課題是「愛好自己」?

那如何才能找一份能夠好好愛自己的職業?請留意,我說的是職業,不是工作,兩者有天淵之別。職業的基礎是愛。例如︰我愛駕車也愛載人,我選擇當的士司機作為職業,我會在工作時獲得滿足感,而因為這種由內至外的喜悅,我會感染到我身邊的人。伴侶家人會因為我的喜悅而直接得益,整個家庭也能獲得平安喜樂。相反,若當一個的士司機只是一份工作,而這工作的基礎是恐懼。我做這份工是因為恐懼沒有金錢生活、沒有其他出路,在工作中我不會有任何滿足感,因為我覺得讀書不成才會需要揸的士搵食,而且極度不喜歡當服務性行業。所以工作時充滿怨氣。試問一個充滿怨氣的人,生活有可能會幸福嗎?

看到嗎?一樣的工作,但不一樣的心態竟可有如此不一樣的結局。這情況在女性身上更加能夠體現。

我有一個個案是離婚媽媽,從前是名錶售貨員,賣過百萬的名錶,壓力非常大。錢是賺到了,但最後失去了丈夫。與我諮詢過幾次之後她終於了解自己。這個媽媽天生非常高EQ,非常喜愛當服務性行業,諮詢後,她決定去當空中服務員。相比之前的職業,這真的是非常低工資的職業,但是她非常享受,也能夠打開眼界。她在客機上時常收到乘客的讚賞。因為她終於了解自己的專長,也療癒了自己的創傷。現在已經遇到了一位對她和女兒非常好的伴侶。

所以,給離婚女性的建議是,別給現實限制自己。你絕對值得擁有理想的職業及富足的生活,前提是你先要療癒自己及活出自己。

原文轉載自etnet《經濟通》

轉載自︰http://www.etnet.com.hk/www/tc/health/index.php

(本欄逢周三見報)

撰文: 葉子僑 Bella 八十後媽媽、兩性關係導師,曾出版遊記《任我帆遊南半球》。www.bellavitahongkong.com/
欄名: 美好生活Bella v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