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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兩學生領袖僅呼籲聲援學生

發佈時間: 2018/12/14

佔中發起人及參與者共9人被控續訊,兩前學生領袖的代表律師分別結案陳詞稱,警方未能以催淚彈驅散群眾,致佔領維持了兩個多月,並強調被告只呼籲聲援學生,並非長期留守。代表第七被告鍾耀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夏愨道及樂禮街被佔據前,鍾曾煽惑其他人佔領。

第六被告張秀賢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2014年9月26日及9月27日的集會得到警方批准,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故張呼籲群眾到場並不算違法。至9月28日後,張只是呼籲示威者留守至被捕學生獲釋及重奪公民廣場,無證據顯示他有意長期留守,及不能證明張得知當日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