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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坊間教法謬誤多 藥劑師拆解8大疑惑

發佈時間: 2018/12/17

每次生病要服藥,看到藥包上的指示總會令人更頭昏腦脹,浮起幾個問號,到底一日服三次是相隔多少小時?吃飽兩小時後再服藥,又是否達到飽肚服用的要求?還有是否不可用茶、果汁服藥?對於以上種種疑惑,坊間答案各有不同,就讓香港藥學服務基金蘇曜華藥劑師解答各種困擾,教大家如何「正確服藥」吧﹗

Q1:服藥需要喝多少水才算足夠?

A:很多藥廠研發時,無論是膠囊或是藥丸也會注明需要一杯水服藥,即約200毫升,務求把藥沖到胃裏便可。

Q2:天氣炎熱時,不喜歡喝暖水,可否用冰水服藥?

A:藥廠沒有特別要求,但個人認為暖水較接近人體體溫37度,若以暖水服藥,腸胃相對負荷會降低。

Q3:坊間謠傳以茶服藥會分解藥力,是否屬實?

A:會分解藥力就沒有這回事,不過可能因為茶含有咖啡因,具提神作用,若果該藥丸會導致病人服用後昏睡,但以茶服藥,兩者功效就有相沖情況。其實藥廠在研發藥物的過程中,多以清水吞服,有少部分藥廠還會利用果汁如橙汁、牛奶試藥,不過當然是以清水服藥最為理想。

Q4:如果服藥後有需要喝酒,坊間指相隔兩小時便可,是否當真?

A:因為酒後肝臟會釋放部分酵素去分解酒精,這樣就會少了酵素去解藥,變相藥效逗留在身上時間較長,副作用亦會變多,所以服藥期間是不建議喝酒。

Q5:服藥有分飽肚後服或空肚服用,怎樣定義為飽肚?

A:一般飯後半小時內稱為飽肚,當然服藥後立即吃東西,「藥到飯到」亦能定義為飽肚。若果藥物說明一定要飽肚,但服藥時間為深夜,簡單吃一塊餅乾或麵包也可。

Q6:如一日服三次藥,應如何計算服藥相隔時間?

A:一日服藥三次最理想是相隔八小時,但現代人生活繁忙確實很難做到,所以個人建議可分成早、午、晚三餐服用。不過要注意如果服用抗生素,最好還是相隔八小時,服藥時間平均才可達到最佳藥效。

Q7:遲了服藥,應該放棄該次服藥還是可以「打孖上」?

A:以一日服藥兩次為例,分成早上八時及晚上八時服用,這樣大家可將時間除開一半。若果下午二時後才發現忘記服藥,建議放棄該次服藥;於二時前則可追回,但注意下次服藥時間仍維持是晚上八時,無需延遲服藥時間。還有提醒病人不要「打孖上」服藥,以免藥力及副作用過重。

Q8:長期食藥,感覺變得經常放屁?

A:常見是一種含有乳果糖的通大便藥會有此情況出現。因為當大腸益菌吸收乳果糖後會變得非常活躍,同時亦會釋放氣體,所以服用含有乳果糖的病人便會經常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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