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有冇你份?】政府派錢4000元 符合6大條件可申請

發佈時間: 2018/12/31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宣布推出「關愛共享計劃」,向上年度毋須繳交薪俸稅的市民派發4,000元,同時向退稅及差餉寬免少於4,000元的市民發放差額。政府今日公布,計劃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

市民可於2019年1月21日起,在計劃的專頁(http://www.css.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或到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索取申請表格。

 

只須符合以下資格,便可申領4,000元:

1. 年滿18歲

2. 持香港身份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3. 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4. 沒有受惠於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5. 毋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6. 在香港沒有物業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1至5項,但在本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8-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則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後的餘額。至於在香港擁有一所物業,而非用作自住,或在本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的人士,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符合上文1至4項,但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薪俸稅的人士,申領4,000元的情況如下:

1. 如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

2. 如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退稅額及2018-19年度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 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及退稅後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