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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王車禍致癱 向兩司機索償千萬

發佈時間: 2019/01/11

有「包山王」之稱的黎志偉,2011年於屯門公路駕駛電單車時,疑先後遭兩輛私家車撞倒,意外後半身不遂,須以輪椅代步。黎入稟向兩肇事私家車司索償逾千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黎志偉(36歲),兩名答辯人為唐洪國及徐紹輝。事發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10時許,原告一方指,黎當時駕駛電單車於屯門公路中綫行駛,兩名答辯人則於快綫行駛,期間首答辯人駕駛私家車切綫往中綫時,原告被撞倒,次答辯人尾隨再撞向原告。

黎志偉有否切綫成爭議

首答辯人一方指原告當時轉綫才導致事件,次答辯人則否認撞及原告。法官問及原告為何轉綫,若原告確有轉綫,或須負部分責任,着雙方開審前再作商討,以省卻就責任方面之審訊時間,惟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故須就責任及賠償金額展開聆訊,爭議包括事發時原告曾否切綫,由於原告對事發經過已失去記憶,故原告依賴其他證人口供得知事發經過。

黎志偉作供指,自2000年17歲時開始玩攀石,半年後已獲得亞洲青年攀登錦標賽冠軍,至2006年世界排名第8。黎稱,本打算從運動員生涯退役後,會做定綫員設計賽道,又或是攀石教練,雖現時仍有攀石教練牌照,但需要有另一名有牌照的教練在旁任助教方可任教。

黎指,2014至2016年曾任教香港攀石隊,惟其後遭家長及其他教練質疑其能力,他亦發現已幾乎分享所有經驗,且考慮到學員出意外時,他不能即時作應變,終自行決定不再任教港隊。原告一方就索償金額陳詞時指,黎原任職高空建築工程工作,月入3萬元;每月有2至3日任攀石導師,日薪1,500元;另外還有獎學金及比賽獎金等約5.5萬元的損失。聆訊今續。

意外後續攀岩 登上獅子山

黎志偉曾奪4屆「亞洲攀岩錦標賽」冠軍,多屆「全國攀岩錦標賽」冠軍,2008年成為「長洲搶包山」冠軍。在遇交通意外致半身不遂後,黎沒有放棄運動,2016年底他與學生、好友等組成40人攀石團隊CRUX,一起爬上獅子山更成功登頂,其壯舉感動不少香港人。

黎於意外後亦創立香港輪椅拳擊總會,鼓勵傷健人士活得精彩,他於2014年獲十大傑出青年。他前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說,攀登獅子山是希望鼓勵港人,堅持自己,不忘初衷。

編輯:林子豐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