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超賣」機位條款欠透明 消委會促航空公司改善

發佈時間: 2019/01/16

航空公司出於成本效益考慮,常會「超賣」機位。消委會發現,本港多間航空公司均未有在網站列明超賣時的安排和賠償細則,只有2間公司的條款較清晰,而且超賣的描述五花八門,消費者容易混淆,建議業界提高透明度及改善「超賣」情況。

消委會早前挑選15間每周載客量較高的航空公司,包括13間傳統航空公司和2間廉航,從其網頁收集超賣機票政策的相關資料,發現大部分資料欠詳細,例如未列明登機次序或會否提供額外賠償,不少公司只稱會按法例賠償,但沒說明計算準則。只有加拿大航空和美國聯合航空有較清晰說明超賣下的登機次序,及訂明額外賠償金額。

而航空公司描述超賣資料時,亦會採用不同字眼,如「被拒登機」、「非自願變更航綫」等,令消費者易混淆。

「被轉乘」打亂安排 僅賠$300

消委會稱,有市民去年預訂由香港到上海虹橋機場的機票,雖然早2.5小時到機場辦理登機,但被要求轉乘另一到浦東機場的航班,事主其後要多花時間和金錢安排交通,且錯過重要會議開首。事主向消委會投訴,航空公司回覆替代的航班延後不足4小時,最終只願提供300元「心意禮金」。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說,消費者的損失未必能以金錢彌補,建議業界應從速改善超賣情況。

消委會整理超賣資料後,曾向航空公司核實和查詢細節,惟只有5間願意核實,其餘拒絕或只提供一般回應。另外,該會曾以顧客身份向航空公司服務熱綫、機場櫃位和旅行社查詢,逾半航空公司職員稱沒有相關資料提供,亦有人表示不清楚;部分旅行社稱不清楚安排,建議直接向航空公司了解。黃表示,消委會索取資料尚且有難度,一般市民更難與航空公司交涉,形容情況不理想,建議航空公司提升透明度。

記者:李卓謙

編輯:梁偉澄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