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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1換1」反應差 終放寬

發佈時間: 2019/01/29

政府去年推出舊私家車換電動車計劃,首次登記稅最多可獲25萬元寬免,但計劃被批反應冷淡。政府昨公布放寬申請條件,持有舊車年期本需3年,現減至年半;舊車取消登記前1年內持有效車牌原需20個月,現減至10個月。有議員及團體質疑未有提高免稅額、充電設施不足欠吸引力。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承認,充電設施不足,將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

去年2月政府推出電動車「1換1」計劃,合資格車主銷毀舊私家車後購買新電動私家車,可獲最高25萬元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但據運輸署數字,去年3至12月共454輛首次登記的電動私家車,僅321輛在計劃下獲部分或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即每月平均只約32輛。

未提高免稅額 恐難增吸引力

政府昨公布即日起放寬申請條件,按原先規定,換車前車主須為舊私家車登記車主連續3年或以上,且舊車取消登記前1年內最少20個月、即608天領有有效車輛牌照,修訂後車主只需持有舊車達18個月,以及舊車取消登記前1年內最少10個月、即304天或以上持有效車牌便可參加計劃,有效直至2021年3月31日完結,其他條件及申請程序不變。

昨在立法會委員會會議上,民建聯議員陳克勤指,修訂未提高免稅額,市面上不少電動車款登記稅遠超於現時寬免上限;民主黨許智峯則認為,寬免程度應能使電動車比同級燃油車更有競爭力。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認為,修訂後能受惠人士為經常換車的年輕車主,以一輛30萬至40萬元電動車為例,扣稅後可節省10多萬元,但對貴價電動車則缺乏財政誘因。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召集人葉世雄表示,持舊車期間仍需繳付牌費、停車場租金等,不認為有人會買入舊私家車再換電動車,期望政府恢復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

充電設施不足 政府指將改善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市面上中低價電動私家車性能不俗,且有8個型號可供選擇,認為現時免稅額合理,但承認充電設施有待改善,將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增設政府停車場公共中速充電器、試驗路邊停車位提供充電設施及推廣在私人屋苑安裝充電設施等。電動車商Tesla指,將向有意換車的車主提供支援,包括確認是否符合資格、協助車主預約拆舊車、並派員上門接收。

記者︰謝雅寶、李明佑

編輯:林子豐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