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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獲父母授權按樓借$250萬 25歲男認欺詐

發佈時間: 2019/02/13

25歲青年涉訛稱受父母委託,將荃灣麗城花園的住所抵押借貸250萬元,部分涉款交金融界女子投資倫敦金及花於娛樂飲食,涉案青年昨承認欺詐罪候判。

任職兼職侍應及救生員的被告卜耀棠(25歲),與父母及弟妹同住荃灣麗城花園一單位。據了解,被告給該任職金融界女子的23萬元,是用作投資倫敦金。

部分涉款交從事倫敦金女子

案情指,被告父母自1996年起,為涉案單位的聯名擁有人。2015年5月初,財務公司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收到被告父母名義的貸款申請,共4份由被告呈交的虛假授權書,聲稱被告父母委任被告為授權人,並獲授權辦理涉案單位的貸款申請。

財務公司其後批出被告的貸款申請,扣除手續費後,由何伯華律師行簽發兩張共208.7萬元的支票給被告,被告隨後以現金形式提走款項。至同年11月,被告父母收到代表財務公司的律師行來信追債逾260萬元,被告父母從未申請該筆貸款遂報案,數月後被告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收到200多萬元貸款後,將其中165.4萬元給予一名男子及借出5.7萬元給對方,另將23萬元給予一女子投資,餘下約43萬元則花在娛樂及飲食上。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