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帶咳水北上恐涉走私毒品 4招自保免誤墮法網

發佈時間: 2019/02/21

帶咳藥水過關隨時誤墮法網!近期內地嚴打可被濫用製毒的咳藥水,有人僅攜一支咳藥水北上深圳時被海關拘捕,引起全城關注。市民如攜帶含可待因(Codeine)的咳藥水回內地,如非持有醫生紙以證明自用,便有機會被捕惹上官非,帶藥水北上時應留意以下4要點。

近期網上流傳有人攜帶一支咳藥水北上過關被拘捕,並附有「拘留通知書」照片, 由深圳皇崗海關緝私分局今年1月4日發出,大意指姓鄭男子涉嫌走私毒品被捕。

其實上月13日曾揭發同類事件,深圳海關通報,一名旅客經福田口岸過關時,被搜出90瓶含可待因咳藥水,當事人聲稱所攜帶咳藥水在香港購買,欲帶回內地黑市銷售,賺取差價。

據悉,內地毒販近年覷準本港藥房可輕易購得含毒品成份的咳藥水,遂透過水貨客代購含可待因(Codeine)咳藥水,以及含鹽酸麻黃鹼(Ephedrine Hydrochloride)成份的通鼻塞藥物等,以螞蟻搬家方式偷運往內地,用作提煉冰毒。

近日有不同媒體均嘗試以市民身份過關查詢,惟所獲結果不一,有關員指即使一支含可待因的咳藥水也不允許;有關員則指只攜少量咳藥水自用不會被拘控,令市民無所適從。

為免誤墮法網,有藥房業界人士及藥劑師建議,市民可透過以下方法自保

—留意藥水成份

留意藥水有否含可待因(Codeine)及鹽酸麻黃鹼(Ephedrine Hydrochloride)成份

—改服不含禁制成份的藥水

—攜帶醫生處方藥水

貼有診所名稱及病人姓名以證明自用

—光顧有藥劑師的藥房

貼上有藥房名稱及建議服用劑量標籤,有助證明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