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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牧師持有物業 女教友入稟追討

發佈時間: 2019/03/05

女教友指遭退休牧師以不同理由要求款項用於醫療及裝修等開支,並向他及家人提供住所,其後更以只有400萬退休金及沒有物業為由,令女教友將位於跑馬地物業轉名給退休牧師夫婦及小姨,女教友向3人興訟追回物業及現金約62萬元。

原告黎驍敏(72歲);答辯人為退休牧師曾繼才(約80歲)、其妻劉俠英及其妻胞妹劉俠賢。曾繼才昨於原告代表律師盤問下作供,代表律師指2009年原告將跑馬地樂苑大廈物業轉名前,退休牧師曾向原告稱「退休得400萬,夠食唔夠住,夠住唔夠食,個仔100蚊都無養我,又無股票,又無樓,畀人笑」,曾否認說法。

原告一方指丈夫去世後,退休牧師提議原告訂立遺囑,並由3名答辯人出任遺產承辦人。原告照辦及將跑馬地物業轉名給3名答辯人,原告指,當時答辯人稱有需要時原告可取回物業,答辯一方則否認說法。代表律師又指原告於2009年曾給予3名答辯人等共290萬,退休牧師表示沒有捐出一分一亳,並指「Gift(餽贈)嚟㗎嘛」。

稱$290萬為餽贈 被告無捐出

原告一方開案陳詞指,原告曾於2013年2014年期間,每月給予3名答辯人各5,000元作醫療津貼,並曾替退休牧師夫婦支付牙醫及美國物業裝修或維修開支。原告又於2009年2月向退休牧師妻子支付100萬,用作給予其身在美國的胞妹,原告約於2013或2014年初發現該款項沒有交給其胞妹。原告指答辯人違反口頭保證,拒交還物業,要求法庭聲明各答辯人以信託形式持有單位及須交回物業,並要求歸還由原告支付的醫療津貼等開支共涉62萬元。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