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藥學服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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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購藥要小心

發佈時間: 2019/03/22

外遊購藥要小心

隨着我們外遊次數日益增多,愈來愈多人會選擇在旅行中購買不同藥物,如止痛藥,傷風感冒藥等。然而,在購買過程中,往往很多人會忽略這些藥品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其實,現時香港藥劑製品的註冊,銷售及進口均有法例的規管以確保藥物的安全、質素和效能。如不恰當地將藥劑製品進口或在香港銷售,很大機會會觸犯法例,因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凡未經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藥品,其安全、質素和效能都沒有保證,所以我們應避免胡亂在外地購買藥物。

哪如果把藥物在互聯網上銷售是否沒問題?當然不是,現時我們在藥房看到的藥劑製品都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以合法於市面上銷售,當中亦包括在網上銷售的藥物。任何人如非法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總括而言,不同地方對藥劑製品的監管也有不同的註冊及銷售管制,所以外遊時應避免胡亂買藥。如對藥物的成分有任何疑問應先諮詢醫生及藥劑師意見。

撰文: 香港藥學服務基金
欄名: 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