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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女認傷害金正男 換下月獲釋

發佈時間: 2019/04/02

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被毒殺案,案中唯一被告越南女子段氏香被控以較輕罪名,最終判監3年4個月。段氏香料獲扣減3分之1刑期,5月重獲自由。她表示感高興,認為裁決公平。

段氏香原被馬來西亞控告謀殺,面臨死刑,但控方昨改以較輕的罪名「危險武器或手段造成傷害」提控,最高刑罰為判監10年。她最終認罪,被判監3年4個月,由她2017年2月15日被捕起計算。由於羈留期間表現良好,料獲減刑3分之1,最快5月獲釋。段氏香代表律師指,真正兇手是4名北韓籍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