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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 今判刑 張秀賢網上徵「品格證明」

發佈時間: 2019/04/24

2014年佔中事件,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本月初被裁定大部分控罪罪成,案件今判刑。其中案發時20歲的張秀賢獲法官批准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他昨在其社交網站發文,徵集曾參加佔中者為他撰寫品格證明。他表示,已收到逾百封品格證明,強調這並非求情信,又指自己是案中唯一仍可交報告的人,故想讓參加者有發聲機會。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本月初分別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成,今日判刑。被告之一張秀賢昨在社交平台發文,徵求曾參與佔中者為他撰寫品格證明。他接受本報訪問時指,截至昨晚7時,已收到逾百封證明,坦言對判決已作好心理準備,家人亦給予支持,「一切交給上天決定。」

他強調,這封並非求情信,只希望與大家一起站在同一陣綫,說出自己相信的一切,盼大家不要為他求情或請求法官從輕發落,重申不認為自己在佔中犯過任何錯。

強調非求情信 冀讓參與者抒感受

他指,此舉或會為他帶來更重的刑罰,但作為案件中唯一仍可交報告的人,希望讓有份參與者能抒發感受。

張秀賢於帖文中指,短信內容分成兩部分,包括「你眼中的張秀賢」和「你自己如何看待整個雨傘運動」,呼籲寫信人盡量縮短前部分篇幅,因該部分是呈交予法官的必要內容。張透露,由於感化官希望他可請求其友人呈交品格證明以撰寫報告,故掙扎良久,認為若要陳情,不如讓所有曾參與佔中的人一同陳情,又認為大家可在法庭的最後階段,「談談928那一天,煽惑你們出來的到底是何人。」

記者:李嘉嘉

編輯:林子豐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