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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規則覆核案 黃仁龍:應按時勢修改

發佈時間: 2019/05/10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就立法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續審。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代表律政司陳詞表示,立法會會議與全體委員會有着不同功能,因此《基本法》對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限制不適用於全體委員會;再者,全體委員會是議事規則的產物,而《基本法》訂明立法會有權自行制定議事規則,立法會亦應按時勢變遷而作出修改,今時今日立法會需處理的議題複雜性及工作量,均非《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當年能預料到。

梁國雄一方則回應稱,立法會會議及全體委員會有如《變形金剛》,由機械人變為汽車但兩者同屬一體。案件昨審結,法官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