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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金句實錄】法官吳蕙芳獲封「金句王」 句句精警網民激讚「夠貼地」

發佈時間: 2019/05/23

常言道「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審理案件如何兼顧「法」、「理」、「情」實是一門學問。九龍城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被網民封為「金句王」,於近日審理的案件經常語出驚人,包括斥責襲擊護士的新移民被告「去到救人嘅地方撒賴,我唔會放過」、斥疏忽照顧子女的單親爸爸被告「嗰3個係你親生仔女,你反而唔照顧,去照顧個成年女人?」吳官因敢言而獲網民認同,激讚她是位「夠貼地」的父母官。

吳蕙芳於1957年於新加坡出生,先後在英國、新加坡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83年起私人執業,99年起曾數次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於00年3月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現時則為主任裁判官。因審理案件時妙語連珠獲網民封為「金句王」,以下為吳官最近的10大金句。

1.新移民婦襲護士

「你去到救人嘅地方撒賴,我唔會放過,亦要畀信息啲蠢蠢欲動要去添煩添亂嘅呢啲人,法庭係唔會姑息嘅。」

一名41歲新移民婦人今年初帶10歲兒子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求診時,疑要求讓兒子「打尖」遭拒絕,涉將女護士推跌,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22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尋求判處如罰款等非監禁形式刑罰,遭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斬釘截鐵拒絕。

2. 內地移民富豪毆保安

「你是國家批准你移民香港的,可是你囂張跋扈,有辱國家給你的寄望,丢不丢臉?……唔好忘記自己係中國人,唔好帶埋陋習嚟香港,令國家無面。」

一位經投資移民計畫由內地來港的50歲富豪,因多次在香港一間酒店內的酒吧醉酒鬧事,被該酒店列入黑名單,去年11月他企圖再次闖入時被保安員攔截,糾纏間他揮拳、「批踭」毆打保安員,上周三(15日)吳官在庭上痛斥被告,告誡他雖是投資移民,也不應該財大氣粗,他身為人父就應該好好以身作則,否則他的下一代也是沒希望的,最終他獲准自簽2000港元及守行為15個月。

3.單親爸北上會女友疏忽照顧子女

「個女人自己唔識睇醫生?嗰三個係你親生仔女,你反而唔照顧,去照顧成年女人?你以為100蚊就夠3個人食?」

與3名9歲至14歲子女靠綜援生活的52歲單親爸爸,去年12月中留下100元予子女後便北上會女友,多天未回家,直至社工家訪揭發,當時其中一名小童發燒。上周三(15日)涉案爸爸承認3項虐兒罪,辯稱北上後本打算即日回港,惟因女友發燒而留下,即遭吳官訓斥,提醒他子女才是其親生骨肉,應盡能力給他們最好的,「出面嘅女人唔係,冇血緣關係」。

4. 法律畢業生打女友

「你讀咁多書,廢嘅!格衰,讀幾多書都冇用。」

一名法律系畢業的23歲鐘表公司少東,去年11月出席朋友派對後,乘的士送拍拖半年的準大狀女友返家,期間突然失控大叫大嚷,令女友喊分手,少東發難推跌女友、扯頭髮。少東在庭上認罪,聲稱受酒精影響才犯案,結果遭裁判官訓斥「酒品衰」,又指:「唔好以為你可以借酒行兇,可以發酒癲。醉酒都有三分醒,你識行、識嬲,你話你斷片,我唔信。」

5. 父母藤條教仔涉虐兒

「我都多謝阿爸阿媽曾經咁樣教我,但依家時代唔同,呢種方法已經唔合時宜!」

一名36歲任女護士的媽媽恨鐵不成鋼,2012年11月眼見10歲兒子學業成績差劣,憤而用藤條打仔,社工發現其子有瘀傷報警。涉案媽媽其後獲控方撤銷起訴,改讓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吳官則在庭上有感而發,溫馨提示被告耐心教導子女,最終判她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6.少婦誣衊小巴司機非禮

「你唔係有精神病,就係心地非常唔好。」

一名26歲少婦去年6月凌晨搭乘小巴,以100元紙幣付車資,事後卻聲稱支付了1,000元,要求司機退回找贖逾900元,爭執時少婦竟報假案,訛稱遭司機以手肘掃胸非禮。涉案少婦在庭上認罪,被吳官痛斥她的誣告行徑卑劣、黑心,又指:「你就為咗人同你爭執,就要人坐監,你就心涼,你唔知坐監係好痛苦,人哋可能未犯過事,因為你黑心、誣告,搞到人哋妻離子散,冇咗份工,經濟拮据,鬱鬱不得志。」

7. 中港婚姻妻斬夫

「你唔再愛佢唔緊要,你唔好蝦佢,起碼佢畀你嚟到香港,搵到更好嘅未來。」

一對年紀相差18歲的中港婚姻夫婦,因執拾衣物等家務瑣事起爭執,期間來自內地的42歲妻子,以生果刀及菜刀刺傷60歲丈夫,辯稱只是「用蘋果打佢」。涉案妻子原被控襲擊傷人罪,吳官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的丈夫或念在子女與夫妻之情才不追究,但形容這是「好多中港兩地婚姻嘅悲劇」,又指「唔愛佢,可以申請離婚,唔好造成家庭悲劇。」最終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

8. 富家子屢犯非禮

「做一個似人嘅人。」

一名報稱學生的23歲富家子,自13歲起屢次犯非禮罪均獲輕判,去年10月2度於巴士及港鐵摸和搣女生大腿,在庭上承認2項非禮罪,吳官指被告已是第7及第8次犯案,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判刑,主任裁判官囑咐被告「阿仔保重,做一個似人嘅人。」判處他監禁7星期。

9. 2日打逾800電話投訴管業處

「再做呢啲嘢,我一定捉你去睇吓係咪傻嘅。」

一名71歲老婦因不滿住所管業處一名經理工作態度及管理手法,去年10月,2日內打電話投訴逾800次,管理員每1至2秒便接到電話,大部分無人出聲,偶爾聽到老婦大叫不明字句。老婦被控不斷打電話罪,吳官在庭訓斥被告,指「妳係咪有問題呀?精神有冇病呀?」最終被告被判罰款1,000元。

10. 走奶粉水貨情況猖獗

「自己國家製造的奶粉,連自己都唔敢食,係咪可悲?這情況是國恥!」

「限奶令」實施多年卻難遏止走私奶粉情況,2015年吳官曾在一個早上處理23宗涉及違反限奶令的案件,多次斥責和訓示水貨客,又指愈來愈多長者走私奶粉,盼犯罪組織積陰德,「唔好咁無陰公送老人家坐監」,並告誡長者不要倚老賣老,「(走私奶粉)真係會判監,千祈唔好以身試法!」、「運咁多奶粉,一定都可以承受牢獄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