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逃犯條例.有片】手無寸鐵媽媽哭喚警方收隊 遭警近距離射催淚彈嚇退

發佈時間: 2019/06/13

今日過萬名示威者為了撤回《逃犯條例》做出一連串行動,包括罷工、罷課、罷市、衝擊立法會、佔領行車線癱瘓交通等。警方多次以雷明登散彈槍施放催淚彈、催淚水劑、豆袋彈、胡椒噴霧,其中有手無寸鐵「媽媽」示威者哭喚警方收隊,走至封鎖線前方時,遭警近距離射催淚彈嚇退。

據目擊者及電視台拍攝片段可見,一名中年女子手無寸鐵地面對一群拿著盾牌的警員,一邊脫下口罩,一邊脫下背包,叫他們收隊:

「我都係做人媽媽㗎,你都有細路㗎,點解打啲細路呀?你哋收隊啦,夠喇,煙霧彈都我都食咗......我食咗你哋幾嘢煙霧彈,我都有付出代價。一人行一步啦好冇,好冇呀?我唔係攻擊你哋,我冇武器呀!你對乜對住我一個女人仔,你過唔過意得去呀?想當初,你哋考警察學校嗰陣......」

去到此處,片段就完結。其後另一條片段可見,該女子走近警方封鎖線,在警員前方招手哭呼,期間遭一名警員突然在其身旁發射向遠處催淚彈嚇退,女子隨即向後跌,需由在旁人士攙扶到路旁,惟因影片拍攝距離較遠,該女子有否入傷、傷勢情況不得而知。

{{hket:inline-image name="11.jpg"}}{{/hket:inline-image}}

(有線電視截圖)

{{hket:inline-image name="12.jpg"}}{{/hket:inline-image}}

(有線電視截圖、網上即時圖片)

警方今日出動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等對付示威者的行為,被多個組織團體均譴責濫用暴力,民權觀察要求警方立即停止使用橡膠子彈、布袋彈作為驅散示威者的手段,指這些武器明顯可對示威者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這些武器的武力級別,以及警方的使用方式,與驅散示威者的目的並不相稱和不合乎比例,認為警方已違反《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

該組織亦指至少2宗警察以警棍持續毆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的事件,有示威者明明已背向警方離開,但速龍小隊的警員仍以警棍襲擊示威者的背部,武力的使用是明顯過量,超出驅散或拘捕示威者的目的。

另外,該組織又指,警察多次以直射的方式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其中一次記錄中,警察與示威者更只相距約15米的距離,質疑做法危險,違反催淚彈槍的使用方式,可能對示威者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涉及刑事成分。

▼完整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618907589/posts/10157776267067590?s=1072628621&sfns=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