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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傷者求醫一句「來自金鐘」即被捕 仁醫籲保護病人勿忘救人天職

發佈時間: 2019/06/13

《逃犯條例》修訂強行闖關觸發佔領行動,警民爆發流血衝突,導致最少72人受傷到醫院求醫,惟有義務律師指出,昨日有一位傷者在醫院透露自己「來自金鐘」,隨即被駐院警員拘捕,擔心此舉令傷者擔憂被捕不敢求醫,延醫令病情惡化。有公立醫院醫生提醒病人,毋須向醫護人員提供與傷勢無關資料,並呼籲醫護勿忘救人天職,要盡力保護病人,不要向病人親屬以外人士透露病情,勸傷者如有需要應立即求醫。

律師憂傷者不敢求醫

義務律師Melody Chan昨日(12日)於Facebook發文,稱於金鐘遇上一位傷者,惟他拒登上由港鐵職員召喚的救護車,由義工陪同前往九龍區的公立醫院。護士見傷口「奇怪」通知駐院警員,傷者透露自己來自金鐘後,旋即被警員拘捕,Melody擔心這種處理手法會令傷者擔憂被捕不敢求醫。

醫生提醒病人毋須提供多餘資料

杏林覺醒成員、心臟專科醫生黃任匡則回應Melody及在Facebook指,醫護人員無權強迫病人說出與傷勢無關的資料,病人只須提供與傷勢直接有關的資訊即可,

「是槍傷就說槍傷,是棍打傷就說是棍。不要說是誰打、不要說地區。」

醫護人員不應向外人透露傷者狀況

黃醫生補充指,無論是抗爭者、路人、暴徒、黑社會還是警察,以至病人身處受傷現場的原因,對醫護人而言均不屬必要資訊。另一方面如非有法庭命令,否則醫護人員亦不應向病人親屬以外的任何人透露病人情況,「唔理有冇著制服、膊頭有冇花,任何人都一樣。」

黃醫生強調,醫院範圍內並非只得醫護人員,病人以至醫生護士都應小心,避免相關人士資料外洩,並強調除救治病人之外,保護病人私隱亦是醫護人員最重要操守之一,

「讓病者有機會得到最佳治療,係我地嘅天職。而如果我地唔好好保護醫院入面嘅病人,就會有傷者太驚而唔敢嚟醫院,延遲醫治。」

醫管局指出,截至昨晚10時共72人受傷(50男22女,15至66歲),分送7間醫院治理,其中2人情況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