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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被質疑無人下台問責制名存實亡 林鄭:管治會困難盼市民畀機會【16大尖銳問題 Q&A】

發佈時間: 2019/06/18

「612」反《逃犯條例》修例集會爆警民衝突致最少81人受傷,引發「616」近200萬人上街遊行表達不滿,惟當晚特首林鄭月娥僅發新聞稿向市民致歉,以及表示「停止」修例工作,被市民批評毫無誠意,要求她現身當面道歉及下台,並「撤回」修例、取消定性暴動及追究開槍責任等。至今午4時林鄭現身對市民致歉,但堅持拒用「撤回」修例字眼,並表示無意下台,但知未來管治困難,盼市民給予機會。即睇林鄭如何回應市民5大訴求16大尖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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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5大訴求之回應

第一項:要求林鄭下台

向市民致歉?

林鄭指過去幾個月的爭議,是因特區政府處理修例工作的不足,她個人需要為此負上好大責任,而此事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及焦慮,她向每一位香港市民真誠道歉,而致歉是對每一位香港市民,不論其對修例持正反意見。

 

無官員下台,問責制名存實亡?

林鄭認為自己作為特首,應負上最大責任,但她們的立場是希望繼續為香港社會服務,指面前有很多經濟問題需處理,希望社會給予她們機會,並表示知道未來3年的管治工作會有困難,但她與團隊有信心,並會加倍努力以重建市民信心。

 

為反修例輕生的示威者下台?

林鄭呼籲市民以和平、理性方法表達訴求,對於有人為表達意見傷害自己,此情況是不能預見,並對此表示難過。

第二項:撤回修例

會否「撤回」修例?

林鄭月娥指6月15日已即時停止條例草案立法工作,並無為修例設立期限和時間表。

 

為面子拒修改字眼為「撤回」修例?

承諾2020年7月換屆前不恢復二讀?

記者多次追問林鄭為何拒絕用「撤回」字眼,是否因面子問題,並質疑其說法變相有重啟空間。林鄭未有正面回應,僅重申已停止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如明年7月立法會換屆時仍未能完成審議,即代表「條例(修訂議案)本身失效」,特區政府亦會接受,並指對「撤回」方面的問題「無嘢可以再補充」。

 

修例本身有否問題?

在多位記者追問下,林鄭只重覆因政府工作不足引起爭議,未有回應修例本身是否有問題,但認為因未能成功修例,以致無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對此感到遺憾。

在她回應實際上有何「工作不足」時表示,指政府修例是為彰顯法治,但在解說此複雜條例時,不能讓市民清晰了解情況、未能更早接觸關注的團體。

第三項:取消定性「612」為暴亂

會否取消定性暴亂?

林鄭指昨日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已解釋清楚,她並無補充,至於政府在上周三新聞稿中採用「暴動」字眼,林鄭指這只是建基於警方說法,認為並無矛盾,與警方說法一致。

她表示正如盧偉聰所言,早前的說法確令不少市民誤會有參與當日活動便被視為「暴動」,但盧已澄清「暴動」是指當日部分使用暴力衝擊警方人士。

第四項:追究警方開槍責任

如何回應警方濫用武力?

警員沒有編號如何投訴?

林鄭表示警方有既定投訴機制,包括獨立的監警會,已可給予社會信心,會公平、公正處理,未有正面回應警員沒有編號問題。

 

警方清場行動完全無做錯?

林鄭指當有人用暴力、自製武器衝擊警方,警務人員有職責作出反應處理,而警方已收到投訴,林鄭指自己不能「作出判斷」,以免凌駕投訴機制。

如何回應記者被辱罵「記你老X」?

林鄭未有回應此事件,其後記者再大叫問多一次,林鄭才回應:「如果你要投訴,咁你作出投訴,等投訴處理咗先再講啦,好嗎?」

第五項:不檢控示威者

林鄭表示當日有部分人士以武力及自製武器衝擊警方,警方需採取行動回應,並會調查、蒐證及諮詢法律意見;至於當日和平表達意見的市民,毋須擔憂因「暴動」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