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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桌板夾斷老師臂骨 17歲男生提堂

發佈時間: 2019/06/21

上水東華三院名下中學1名17歲男學生,涉在課室內以書桌木板夾女老師手臂致骨折,被控1項傷人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辯方需時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8月1日,被告准以1,500元保釋外出。

被告張銘俊(17歲),被控1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4日,在上水彩園路8號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206號課室內非法及惡意傷害老師金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