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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外刺傷前妻 離婚漢候判

發佈時間: 2019/06/28

39歲離婚漢不滿前妻兩年多來拒讓他見女兒,遂乘上家事法庭時帶刀到庭,在庭外用刀刺傷前妻腰部,離婚漢昨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候判,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對法庭不敬。案件7月30日判刑。

涉案被告莊曦植原被控企圖謀殺罪,被告昨否認控罪,但承認交替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被告於前年5月8日,在灣仔家事法庭第40庭外,惡意及非法傷害事主龐林。

刀刺事主腰部5次 致腎肝裂傷

案情指,案發日被告與事主同需出席家事法庭聆訊,以處理被告提出減少贍養費的申請,當事主到場後,被告取出一把23厘米長的鋸齒刀,刺向其腰部5次,當保安到場時被告即丟掉手上的刀,並當場被捕。

事主送院救治,被發現右臂內側及背部兩側下方有傷口及滲血,脊椎旁邊有穿透性損傷,右邊腎及肝有裂傷,肋骨有粉碎性骨折及輕微移位等。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與事主於2013年結婚後誕下女兒,二人於2014年分居,事主獲判女兒的撫養權。辯方指事主自從2014年12月起拒讓被告見女兒,兩人就贍養費及女兒探視權多次對簿公堂。被告案發前曾飲酒,因此一時受影響而傷害了事主,被告感到很後悔,強調事件雖在法庭發生,但被告絕非對法庭不敬,亦非挑戰司法。

求情指思念女兒 酒精影響犯案

辯方又指,案發時被告已很久沒見過女兒,被告年邁父母亦掛念孫女,故被告才認為事主搶走女兒,在思念女兒和酒精影響下犯案。法官將案件押後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及索取事主的最新醫療報告。

編輯:林子豐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