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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要素揀最適合醫保

發佈時間: 2019/07/16

7要素揀最適合醫保

方澄年少時因身體不適而求診,奈何向公立醫院登記後,要排期兩年方可見醫生,只好轉投私家醫院,治療後已沒大礙。試想想,若發現大病,經濟又不足以轉投私院,只能默默輪候公院診症,會否輕症變重病?不得而知。故此,每當有人問醫保是否必須,我的答案絕對是︰需要。

政府的自願醫保方案出爐不久,賣點之一是投保認可計劃可獲得扣稅。扣稅固然有吸引力,但要記住,扣稅只是bonus,投保醫療保障,首要考慮一定是個人的實際需要,包括個人供款能力及預算等。

《經濟日報》的專欄「黑識理財」就曾列點介紹買醫保的要點,方澄覺得甚具參考價值,在此希望與大家分享一下。

關於買醫保,很多人第一個疑問是︰買多大的保額才足夠?「黑識理財」建議每年應投保不少於100萬元保額的醫保。如何得出100萬這結論?文中引述香港癌症統計中心資料指,每4至5個港人就有1個患癌,而一般標靶藥索價40萬至240萬不等,100萬是考慮到類似的重症開支而建議。

分辨每年保額會否更新

現時,一些保險公司會把醫保以「附加契約」的形式,加添在儲蓄人壽或危疾的基本保單上。惟一旦基本保單的保額耗盡,或是內裏的現金價值被提取,導致保單終止,附加契約也會一併終止,屆時再買醫保就得重新核保,高齡及過去病史或令新保單添上不保事項、附加費,甚至面臨拒保,故醫保最好獨立購買。

此外,投保時要小心申報病歷,未如實申報或漏報,或會成為日後拒賠或撤保的理據;只要保單上有「不可爭議條款」,那麼只要保單在「可爭議期」(一般是保單生效後1至2年)屆滿後,保險公司便不能以漏報作為拒保理由,除非涉及欺詐。

實際賠償視乎手術類型

坊間醫保一般分每年賠付或每症賠付,自願醫保屬前者,「標準計劃」賠償上限42萬元,保額每年更新,對長期病患者是較佳方案。部分則設賠償限制,未必把癌症治療或門診手術或MRI費用納入保障。另外,部分條款的「最高賠償額」並不等於實質賠償額,實質賠償視乎手術類型及賠償百分比,需細閱條款計算。

最後,安排退休使費時,謹記預留金錢作醫療保費,以免現金流不足以支付按年遞增的保費開支。

撰文︰方澄

編輯︰陳展宏

美術︰熊偉然

撰文: WealthyLife
欄名: Wealthy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