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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首次示範「水炮車」 議員意見不一

發佈時間: 2019/08/13

警民衝突連月不絕,警方昨示範操作於去年運抵本港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又稱噴水的目標為人的下肢。有建制派議員認為,水炮車的殺傷力未必如坊間形容大;泛民議員則質疑,警方的示範不盡不實,故意淡化水炮車的威力。

人形道具作示範 未透露其重量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多名委員,昨獲安排於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觀看水炮車操作。在示範中,車內警員先發出「停止衝擊,否則噴水將你哋驅散」廣播,接着以最低威力射向前方20米時,人形道具向後約3米移動;當以最高威力射水時,則未有對準20米的道具,而30米的道具則向後移動約10米,後方40米的道具則絲毫無損。不過,警方未有透露實質透露水柱的馬力,以及人形道具的重量。

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則表示,水炮車只於大型公眾騷亂、涉及人命傷亡、道路主要幹道公共安全嚴重威脅才出動,噴水的目標均為人的下肢,任何人在受水炮車攻擊後,會感到「唔舒服,同埋會濕」。

泛民議員毛孟靜質疑人形道具底部注入水,是個不倒翁,起碼有300磅,批評示範不盡不實;林卓廷就批評,警方故意淡化水炮車威力。

民建聯葛珮帆則說,水炮車的殺傷力未必如坊間形容大。而多名泛民議員曾在水炮車前舉牌示威,建制派何君堯指罵毛等人「搞搞震」,雙方一度爭執。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稱,3架水炮車隨時可用,會視乎行動需要運用催淚彈或水炮車驅散人群;「民間記者會」發言人吳先生(化名)就稱,抗爭者會想辦法應對警方使用水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