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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運投訴多 貨物超標3厘米加收$200

發佈時間: 2019/08/16

網購盛行衍生集運服務,惟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的投訴亦不少;當中有個案的貨件被指超標準3厘米要加收200元,投訴人收貨後卻發現根本未達規定。消委會促請集運公司列明貨品體積及運費等資料,消費者亦應留意條款。

消委會去年錄得243宗集運服務相關投訴,今年首6個月有76宗;投訴涉及運費計算不清晰、濫收附加費用、送遞延誤及貨品在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等。其中一個案的投訴人委託集運公司,從內地托運貨品來港,職員來電指貨品長度超出規定3厘米,需支付200元附加費,否則退回賣方及收手續費。

收到後量度 證符規定

投訴人感懷疑及不滿,但因急於取貨無奈付款,之後向消委會投訴;他收貨後量度尺寸,發現根本未達規定,於是拍照及傳送予集運公司,並告知對方已投訴,該公司稱會退還附加費。

另外,有個案於美國網站訂購貨物,等候多時未有消息,追問下發現貨品送往錯誤中轉倉,輾轉耽誤逾3個月才能取貨。還有一個案則在收貨後發現貨品損壞,投訴人拍照通知為證後棄掉爛貨,公司則堅持要退回貨件才賠償。

消委會促請業界增加資訊透明度,包括貨品體積及尺寸規定、運費計算、延誤及損壞的賠償條款等,消費者應留意集運公司條款,謹慎選擇貴重貨品運送形式。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