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涉以假錶頂替$40萬勞力士 男警否認盜竊

發佈時間: 2019/08/20

1名男警於報案室當值期間,涉將市民拾獲1隻價值逾40萬元的勞力士手錶偷龍轉鳳,據為己有,男警昨否認盜竊罪受審。男警於警誡下解釋,因一度以為遺失手錶,為保工作故以假錶頂替。

涉案被告周合駿(28歲)昨否認1項盜竊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前年6月26日在長沙灣警署報案室當值時,男子李民耀報稱拾獲1隻價值逾40萬元、淺藍色錶面的勞力士手錶,而該手錶是失主鍾曉峰於前一晚在長沙灣踢足球後遺失。李將手錶交給被告後,被告將手錶放進封套,向李發出1張收據,被告其後將該貴重財物袋放進其腰包內。

稱一度以為遺失手錶

被告其後將1隻黑色的仿冒勞力士手錶封存於封套內,並向值日官警署警長滙報,警長檢查後發現是1隻劣質的勞力士Daytona系列手錶。

被告其後將仿冒手錶交到證物室,但遭同僚以封存手錶方式不合要求為由拒收。約1小時後,被告再次到達證物室,當時只有1名文書助理在場,被告將另一個載有涉案淺藍色錶面手錶的封套交給對方。

警長其後向被告查問證物下落,被告當時聲稱所收到的錶是黑色錶面,警長生疑故將案件轉介重案組調查。

被告於警誡下聲稱,他本來打算將手錶交到證物室,但途中突然發現手錶不知所終,擔心自己遺失手錶而失去工作,他為了爭取更多時間找錶,故在更衣室儲物櫃內找出一隻仿冒手錶交到證物室。被告續稱,隨後在自己的腰包內找回藍色手錶,便將藍色手錶放回去證物袋,並於當日下班後,因害怕而將黑色仿冒手錶拋進深井寓所附近的海裏。被告又指他準備將涉案手錶送交證物室前,曾在報案室接到失主來電,指知悉其友人將淺藍色錶面手錶送到長沙灣警署。案件今續審。

編輯︰黎家榮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