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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還催淚彈殼或違法 警籲即時告知

發佈時間: 2019/08/21

警方近日在清場行動時多次施放催淚彈,曾擊中社福機構附近,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曾將彈殼交還警方,警員指此舉違法,他認為說法荒謬,批警方一直未主動處理。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指,雖然檢走彈殼或涉及《火器及彈藥條例》,但認為歸還的舉動未必構成非法行為,建議市民日後報警,由警方自行處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使用彈藥後會盡可能自行拾回彈殼,惟近日行動後未必能即時回收,籲市民如有發現彈殼應即時通知警方,又指市民接觸催淚煙後應即更衣,用清水清洗眼睛和飲水漱口,市民若受警方行動波及,有權以民事索償形式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