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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後揭工人皮膚炎手指潰爛 中介拒換人僱主需賠人工機票【附專家意見】

發佈時間: 2019/08/27

聘請新外傭經常令不少僱主感到非常「頭痛」,一位本地母親早前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外傭,以照顧嬰兒及幫忙處理家頭細務,至近日外傭抵港後才發現她的手指患有嚴重皮膚病,未「開工」便請假1周。事主擔心嬰兒健康會受影響而要求換人,惟中介卻要求僱主賠償1個月人工及代付回程機票費用,未獲外傭任何服務反要率先賠款令事主大感無奈。有外傭僱主關注組接受《晴報》訪問,拆解如何處理此類情況,並提醒僱主注意4招自保。

抵港先知工人「爛手指」 事主嘆照出糧不合理

一位姓朱媽媽於Facebook群組「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發文,分享早前聘請外傭時的遭遇,指自己早前透過中介公司聘請一名外傭,女傭已於本月12日乘飛機抵港,本預計於15日正式「開工」,惟中介經紀卻突然通知,指女傭手部疑患皮膚病入院求診,其後確診患上皮膚炎需要休息1周,事件引起朱女士不滿,令她滿腹疑問:

「人工係咪要照畀?」

中介:如欲換人必須賠錢

朱女士認為女傭仍未「開工」已請假一周,如須照樣出糧並不合理,並因擔心家中嬰兒會被傳染皮膚炎,一度向經紀要求換人。然而對方堅拒要求,又指現在要求換人等同「即炒」,僱主需賠償1個月人工及代買回程機票,換人亦需重新申請,事主對此感無助。

事件引起群組其他外傭僱主熱議,認為如驗身報告中未有提及相關病情,有機會是工人或中介公司刻意隱瞞病情;並認為有皮膚病無法照顧嬰兒,可理解為「無法履行職務」,建議事主與中介公司據理力爭。

關注團體:工作未足一個月無有薪假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接受《晴報》訪問時指,即使雙方僱傭關係經已開始,惟工作未足一個月時不應享有有薪病假,認為僱主毋須支付相關薪金。至於有關「無法履行職務」爭議,徐曉彤認為外傭皮膚炎情況看似頗為嚴重,不過戴上手套後依然能夠如常工作,以此作為理據要求中介公司無條件換人存在難度。

外傭僱主經常遇到類似的兩難情況,徐曉彤提供以下多項建議,以保障自身權益及避免因處理不當惹上官非,

外傭僱主自保4招

外傭求醫時陪伴在場
事主有需要了解外傭確切病情,例如是否屬中長期問題,以決定繼續僱傭關係或立刻中止合約。

檢查驗身報告
僱主有權向中介公司索取外傭的驗身報告,如報告中未寫明外傭患有之健康問題,或可成為與中介公司據理力爭的理據。

多溝通達致和解
即使有皮膚病都未必能夠將外傭斷定為「無法履行工作」,建議僱主嘗試與外傭溝通和解,如對方自願離職,則雙方可免卻不少法律責任與麻煩。

向勞工處或平機會了解情況
如果僱主被指因健康問題將外傭辭退,或會受平機會調查或起訴,建議先向勞工處及平機會了解相關條例,再決定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