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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獲手令索爆眼少女報告 傳家屬發律師信反對

發佈時間: 2019/09/09

8月11日尖沙咀衝突中,一名女子右眼被射傷,但當事人未曾透露經過,警方亦未能確定其受傷原因。警方早前稱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紀錄。有傳媒消息指,女事主親友委託律師發律師信,反對醫院向警方交出資料。

醫管局表示,公立醫院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未得病人同意不宜評論。警方則表示,由於未能聯絡女事主,故依例取得法庭手令,並於上周轉交醫管局處理,仍期望事主聯絡警方提供資料。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分析,理論上醫管局一定要根據法庭手令提供資料,如果有人不同意手令,唯一挑戰方法是針對手令本身提出司法覆核,但似乎未見相關行動。至於女事主一方的律師信,他認為只是作表明反對之用,法律上效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