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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婆婆繼承遺產屢碰壁 好心人嘆制度冰冷難為長者

發佈時間: 2019/09/18

遺產繼承手續繁複,辦理人亦以長者居多,但政府以至社區組織對相關申請人的支援卻乏善可陳。曾為國際學校校長、現任工業福音團契總幹事的歐偉民博士(Dannis),日前協助一位喪偶的婆婆辦理遺產繼承手續,過程中對「冰冷的制度」有深刻體會,形容手續繁瑣之餘,程序僵化,以至職員的冷漠,令長者沮喪及難堪,經歷令他感受甚深。

膝下無子 喪偶婆婆繼承遺產無功而還 

Dannis於其個人Facebook專頁發文,分享與一位婆婆辦理遺產繼承手續的過程,同時親身感受到種種既定程序對老年人帶來的不便。Dannis稱該名婆婆膝下無兒,老伴又指早前因病去世,僅餘積蓄均存於丈夫戶口。婆婆已多次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卻依然不得要領,故Dannis決定與她一起前往位於金鐘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希望幫她順利繼承已故丈夫遺產。

牽涉大量文件步驟 長者難處理

Dannis甫開始辦理手續,彷彿已感受到婆婆為何多次辦理繼承手續均失望而回;承辦處本身不設正式詢問處,一旦有疑問就需要按照問題種類自行取籌排隊。而且在正式與主任會面前辦理人亦需要先填妥一大疊文件,單是填報資產部分就已多達5頁,Dannis坦言自己亦花近30分鐘才勉強填好,一般長者必定無法處理。

填妥表格後婆婆總算能夠跟主任會面,然而這不過是另一種繁瑣步驟的開始。主任核對完文件後,示意婆婆前往同一大廈內不同部門辦理後續手續,先是排隊作宣誓、自行影印文件、前往會計部繳費,完成所有步驟後再將文件及收據一併交回。Dannis指婆婆雖然已經很留心,但依然難以將步驟一一記入腦,

「可以想像得到,假如她獨自來處理,會是多麼的徬徨與沮喪。」

歐偉民博士:制度冷漠、職員冷待

正當Dannis打算與婆婆一起離開大堂時,他又聽到辦事處職員坐在櫃位後面,大聲跟辦理手續的長者解釋對方因漏帶文件,現在無法完成手續。該位長者似懂非懂,只能反問一句,

「又唔得?」

面對長者提問,Dannis指職員並未特地回應,只低頭按下按鈕,準備為下一個輪候者辦手續。Dannis形容長者的面上除了沮喪,還有難堪,

「進來遺產承辦處的,都是喪親喪偶的人...然而,這裡對哀傷的人沒有慰問、對無助的人也沒有支援。程序上、情感上,都是冰冷的。明白制度的冰冷,但人,又何以活得如制度般冰冷?」

承辦遺產有何程序?

根據資料,在港任何人死亡後,其遺產便會被凍結,直至法院發出遺產承辦書,授權某人作為遺產代理人。一般而言,如死者的遺產不超過15萬港元,且全屬金錢,遺產承辦者可申請以簡易方式處理遺產。

惟如遺產超過15萬港元,或即使不超過15萬港元,但並非全屬金錢,程序則相對繁複,包括清點死者的財產、交納遺產稅(如需要)、申領「遺產稅清妥證明書」、法院檢證、申請遺產承辦書等。

是否需要聘請律師?

承辦遺產申請過程中需用到多份文件,包括遺囑、死亡證、出世紙或結婚證明書等,且一旦遺囑或承繼者資格存在爭議,過程則更為繁複,至於過程中是否需要聘請律師,遺產承辦處則指可考慮以下2點:

—申請看來複雜及/或遺產的情況複雜,以及/或

—你對於準備及提交必要的文件等法律程序並不熟悉。

撰文: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