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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連月衝突 修逃犯例正式撤回

發佈時間: 2019/10/24

一條《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捲起連場風暴,歷經4個月衝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於立法會上正式宣布撤回草案,程序僅為時數分鐘。其後民主派議員先後要求李問責下台,有議員被逐及暫停會議,惟李未有補充。

立法會原定於上周三由保安局動議撤回修例,但民主派議員多次在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期間抗議,結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休會,延遲一周。

立會宣布 不容辯論毋須表決

昨午近3時,梁君彥宣布,李家超可根據《議事規則》撤回草案,其發言不容辯論、不需表決。李發言前,人民力量陳志全要求李家超發言簡潔,只需提及撤回草案。梁君彥回應指,議員若按規則開會,則可順利進行。

李家超其後發言,指政府於今年2月諮詢及提交草案,原定6月12日二讀,「由於公眾對條例草案意見分歧,社會出現矛盾,政府經過研究及檢討,決定暫緩修例工作」,並於同月15日致函立法會收回二讀預告,政府其後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完全停止,「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立場,我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⑵條,正式宣布撤回條例草案。」

被泛民促下台 李家超無回應

雖然按規則發言不容辯論,民主黨許智峯要求李家超澄清,政府的所謂檢討會否包括李自己,因嚴重失當引起社會動盪,為此問責及下台,梁君彥2次詢問李家超,李回應指無補充、不需澄清。民主派議員其後高叫口號,要求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問責下台,梁君彥將公民黨郭家麒趕離會議廳,會議暫停。郭批評,修例風波令大量年輕人受傷和被捕,李家超有需要解釋,議會應讓議員要求李澄清及交代責任問題,又強調林鄭、鄭若驊和李家超三人必須承擔責任下台。

編輯:林子豐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