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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9歲善心男童體育堂受傷腦死 父母忍痛助捐心肝肺腎救活8童

發佈時間: 2019/11/08

身後捐贈器官,以生命延續生命。韓國一名9歲男童上周六(2日)在學校上體育堂時不慎受傷昏迷,3日後宣告腦死亡,父母聞噩耗崩潰。由於兒子生前樂於助人,父母遂忍痛捐出愛兒器官,成功救活8名年齡相若的小孩。

據韓國媒體報道,9歲男童崔東元上周六在學校上體育堂時受重傷,頭部受重創陷昏迷,送院搶救無效,至本周二(5日)宣告腦死亡。兒子猝然離世令父母大受打擊,顯得非常憔悴,但他們希望兒子遺愛人間,儘管兒子生前未有簽署捐贈卡,父母仍替他決定捐出器官。

生前樂於助人愛分享

東元父母表示,愛兒性格活潑外向,自幼夢想成為體操運動員,平日也喜歡幫助別人,樂於把自己的用品分享給同學使用,東元甚至會定期把零用錢捐贈予貧困的小朋友,生性善良,故此他們替兒子下決定,將心臟、肝臟、肺、腎臟、角膜等捐予8名年齡相若的小孩。東元母親在事後受訪時表示︰

「儘管兒子已經離去,但死亡並不代表消失。希望接受兒子器官的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活下去。」

在港器官捐贈需獲家人同意

反觀香港,根據衞生署網站顯示,在香港可作移植用途的遺體器官和組織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心肺﹑眼角膜﹑骨骼和皮膚,但器官捐贈並非個人決定,需得到家人同意才可進行移植手術。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都會同意達成其遺願。因此,把意願告訴家人至為重要。

撰文︰劉紀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