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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截取法律保密資料 個案倍增

發佈時間: 2019/12/04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早前向行政長官提交《2018年周年報告》,指去年共有183宗或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新個案,比2017年增加97宗。有議員認為,個案倍增情況令人憂慮。惟石輝強調,所有個案都沒實質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

報告又提到,2018年有27宗違規情況或異常事件個案,但石輝說,找不到蓄意不理會法定條文或實務守則的情況,亦無發現涉事人員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當中大多由於人員大意或不慎所致,反映有些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仍警覺不足和不夠審慎。

27宗違規 專員指未見蓄意不理守則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新個案倍增令人憂慮,又指有27宗違規或異常個案,質疑執法人員未有能力作正確判斷。另一議員葉建源擔心,市民常使用電子通訊程式,惟專員監管範圍限於通訊進行期間的截取行為,如從軟件伺服器取閱對話紀錄,則無權監管。石輝回應指,現行法例已保障任何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和新聞材料不被截取,但如通話結束,則不在專員處理範圍以內。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