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發佈時間: 2019/12/09

明知故犯?

從小到大,每個人都必定有過不少違規經驗。然而我們違反的是甚麼?社會規範又是怎樣形成的?1978年,美國社會心理學家Stanley Milgram曾在紐約地鐵進行一項實驗。實驗人員刻意打破規則,要求乘客放棄座位。Milgram設計了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實驗人員直接請求測試對象讓出座位,但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第二種情況,假設測試對象會因為實驗人員提出坐下才能閱讀而讓座。第三種情況,安排兩名實驗人員討論會不會有人讓座給自己。

實驗結果發現,第一種情況下對方讓出座位的成功比率最高。因為測試對象會自動將違規行為歸因於某種原因,例如對方生病,所以需要座位,因而令讓座合理化。有趣的是,實驗人員均表示執行任務時非常困難,由於他們違反一些內在規則,無法說服自己,因而出現尷尬、焦慮等情緒,正正反映出人們對於遵從日常規則十分重視。其實社會規範的形成,正是與教育、媒體宣傳和社會化有關。

對於違規者的心理,我們可從期望理論加以分析。針對獎賞吸引力、人們獲取獎勵的收穫感和價值感進行研究,分析出人們覺得有價值而付出努力的機制。人們努力是因為有回報,而該回報具有吸引力。同樣地,如果違規為他們帶來吸引力,而毋須付出太大代價,違規情況便會出現。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黃仲遠、李秋婷 港台節目《捉心理》,逢周日晚8時30分至9時,港台第一台播出。
欄名: 捉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