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趁熱食」 恐致癌

發佈時間: 2019/12/30

長期「趁熱食」 恐致癌

冬天氣溫下降,為使身體溫暖除了添衣,不少人或會吃熱食或喝熱飲;有專科醫生提醒,若進食太滾熱的食物或飲料會灼傷口腔以至喉部,而若長期維持這「唔滾熱唔食」習慣,更會增加致癌風險;有中醫則稱,若要於寒冬感到暖笠笠,也可從揀選合適的食物着手。

打邊爐或BBQ等邊滾熱、邊火烤的飲食方式,在冬天甚受市民歡迎。耳鼻喉專科醫生陳鍵明表示,若將熱燙的食物放入口,首當其衝受傷害的便是口腔內的黏膜,「黏膜是口腔內的表面組織,它是口水的分泌可滋潤口腔,屬人體消化系統的一部分;如黏膜被灼傷輕則會紅痛,一般數天後會紓緩,但如情況較嚴重則會起水泡,當水泡穿破就可能會發炎出現潰瘍,或需至少一至兩星期才可康復。」

吸煙者感應灼熱較弱

陳醫生說,一般人對吃熱食或熱飲的承受度都相若,但部分人對滾熱食物的「承受力」,卻較一般人為「強大」,「如吸煙人士因長期吸煙,其口腔內的黏膜若出現病變變厚,他們對灼熱的感應便會減弱;另如舌頭有炎症、或糖尿病患者的神經感應,也未必如一般人理想,他們對同一溫度的敏感度會較差,即當別人吃下熱食感燙熱會停止,他們卻或會未及反應,即使灼傷了也不察覺。」

當不慎吃下熱燙食物,陳醫生說情況輕微者可即時喝冷水紓緩痛感,以及沖走殘餘的物質及降溫,一般情況下數天後可自行痊癒;但如灼傷至出現水泡,就記緊不宜自行將它剌穿,以防當潰瘍外露更易感染其他細菌,可以用鹽水或具消炎功效的漱口水漱口;但如情況嚴重就應求診,醫生會視病者情況,若出現細菌感染或要處方抗生素。

預防總比治療好。陳醫生稱,世衞已將高溫的食物列為2A級致癌物質,當中食道是最遭殃的器官可致食道癌;而有研究則指出,當溫度達攝氏65度在同一位置2秒已可灼傷,若70度可快至1秒便灼傷;而打邊爐時的滾湯、滾油隨時或90度以上,故進食時尤要留意。

註冊中醫師黎桂珊則表示,中醫主張中庸之道,食太熱或太凍的食物均對身體有傷害,因此不論食物或是飲料,只要「暖笠笠、入得口,正常溫度便可」;而中醫所說的「暖」,則是指有些食物本身已屬溫性,當食下已可令身體有暖感。

溫度達65度已可灼傷

黎醫師稱,天氣凍會影響人體氣血運行,如喝小量的酒類,可有暖胃和疏通氣血的作用;此外,番薯及米飯等也能補氣,「當食完補咗氣,身體就會感溫暖;只要不是攤到凍晒先食,暖暖地放入口,已可獲得該些食物本身性溫的能量。」對於有胃寒問題人士,她稱因辣椒、薑、胡椒等本身有散寒的作用,在煮食時可添加該些食材,已能食後增加溫暖之感。

記者:蔡淑儀

編輯:林子豐

美術:陳超雄

欄名: Healthy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