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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做CPR救休克婦壓斷12條肋骨好心男反被索償官非纏身

發佈時間: 2020/01/03

好人難做。2年前內地一名藥店老闆發現有老婦暈倒街上、呼吸心跳驟停,本着好心立即為對方進行心肺復甦法急救,一度成功令老婦恢復意識。然而老婦事後非但未有感恩,反提出訴訟指對方的急救手法不當,導致自己的肋骨截斷,好心男子慘遭官司纏繞2年多,藥店生意亦大受影響、無奈結業。

老婦暈倒街頭 藥店老闆見義勇為救一命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早於2017年9月,內地遼寧省瀋陽市一名戚姓老婦外出至藥店買藥,期間突然感到胸口作悶、呼吸不順,甚為痛苦,41歲孫姓藥店東主見狀隨即拿出血壓計,打算為老婦檢查身體,然而測量尚未開始老婦已應聲倒下。由於孫男有急救知識,亦持有行醫執照,檢查後迅即發現老婦狀況危急,

「她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我趕緊打了120(求救電話),並開始為她做心肺復甦。」

孫男指前後大概為老婦進行了10分鐘心肺復甦,過程中老婦亦一度回復意識,身體有明顯動作。戚婦送院後被醫生診斷胸口兩側12條肋骨骨折,亦有低鉀血症、右肺挫傷等症狀,留醫共18日才告出院。

老婦康復反咬一口 入稟索償住院費

出院後戚婦並未感謝孫男救自己一命,反主張自己出事前曾服下一顆孫男給她的藥丸,認為這是導致她昏迷的主因。她又指對方急救手法不當,導致自己12條肋骨被壓斷,故將孫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過萬元住院費及傷殘賠償金。

經過2年多反覆審理,孫男終於在上月31日收到法院判決,指原告控訴已被駁回,孫男毋須為戚婦所受傷害承擔刑責。然而過往2年多期間,孫男的藥店因被官司纏繞,生意一落千丈,甚至需要另覓新址開舖,生活大受影響。面對種種影響,孫男指救人之心不會被動搖,日後遇上緊急情況一樣會挺身而出,不過會考慮在店內外多裝設閉路電視以備不時之需。

「好人法」難保障好心人

內地於2017年10月頒布俗稱「好人法」的《民法總則第184條》,內容重點是「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意是鼓勵民眾主動救助有需要人士,惟有聲音指相關條例內容過度含糊,未有明確指出類似事件發生時,救助人及相關機構如何面對被救助者的種種質疑(如過程中是否有疏忽、救助人動機是否不純等),認為立法機關應填補漏洞,以保障樂於助人者的權益。

撰文: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