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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錢流程】$2,500學生津貼明起派申請表 拎錢6大疑問一文盡覽

發佈時間: 2020/01/08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發表2019年《施政報告》,建議學生津貼由2020/21學年起恆常化。教育局今日(8日)向所有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發通函,指明日(9日)起將派發申請一次性2,500元學生津貼的表格予中小學、幼稚園學生,預計全港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教育局又指,家長可於本月16日起透過子女就讀學校向教育局交表,局方預計可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開始逐步發放津貼。

申請資格有甚麼條件?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於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

至於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則不符合資格申請。

就讀非主流學校或有特殊情況,是否都有資格申請?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考慮到部分學生理應符合上述條件,但因特殊情況而就讀其他課程,以下學生亦符合資格獲得這項津貼:

(a)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2歲8個月,因有特殊需要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b)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c)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如何獲取申請表?

學校可由明日起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特殊幼兒中心及職業訓練局則可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分2款,表格A為空白表格;表格B則已預印學校和學生的基本資料。表格B主要適用於公營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以簡化家長填表過程;至於就讀其他學校,如私立學校和沒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則須使用表格A。

申請表A亦可在教育局網頁下載,或到各區域教育服務處索取。

申請流程是甚麼?

家長填妥表格後,由學校核實該學生身份,於本月16日至今年2月14日期間統一將表格交回教育局。

有甚麼證明文件需要提供?

教育局發言人指出,現階段申請人毋須提交其他文件,局方會盡量善用內部資料進行核實工作,有需要時才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文件。

何時才會發放津貼?

教育局預計,局方可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開始逐步發放津貼,轉帳至家長銀行戶口。

 

撰文: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