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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子何辜】2歲女尿床遭按頭落浴缸溺斃 狠母遭判囚18年庭上自白悔恨一生

發佈時間: 2020/02/28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一名28歲華裔女子李林,於2016年因2歲女兒尿床,盛怒下竟將其頭部按進浴缸,導致女兒溺斃。李林去年6月誤殺罪名成立,本周三(26日)被判入獄18年,她聞判後在庭上自白,指自己將永遠活在悔恨之中。

綜合外媒報道,案發於2016年3月13日,李林當晚因2歲女兒鄭琳芯尿床,憤而將女兒的頭按進注滿水的浴缸,直到女兒停止掙扎。其後李琳發現女兒無反應,報警召救護車,將女兒送院搶救,惟最終證實不治。

警方調查發現,李林在案發前一晚,亦曾虐打4歲兒子,同樣將其頭部壓進水中。有警方人員指,兒子供稱這是媽媽懲罰他們的方式,他聽見妹妹曾大叫「不要,媽媽」。

案發3年,陪審團去年6月裁定李林誤殺及一級企圖襲擊罪名成立,由於李林多次提出更換律師,並要求上訴,量刑拖延至今,並於本周三(26日)被判處入獄18年。

控方指李林毫無悔意

控方在庭上指,李林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毫無悔意,又形容她對待孩子的方法非常可怕,並非母親應有行為,要求法官判處她監禁35年。李林的代表律師則形容她是一位充滿愛心和關懷的媽媽,承認女兒的死是自己疏忽造成,為此每天都在自責,李林透過繙譯稱:

「作為一個母親,我的責任是照顧孩子,我對女兒的死感到很後悔。這是我的錯,失去女兒令我很心痛,我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無論你(法官)判我入獄多長時間,我都會接受。」

法官形容案件是一場悲劇,李林她有責任照顧孩子,確保其人身安全,但卻用如此危險的管教方式,導致女兒死亡。法官在判決內容中指出,李林在兒子年滿16歲前,不准以任何方式接觸兒子。李琳則表示,要針對該案再次更換辯護律師,並提出上訴。

撰文:黃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