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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被駁回 林子健即時服刑

發佈時間: 2020/04/03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早年聲稱遭國安人員擄走,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個月。林就定罪提出上訴昨被駁回,即時服刑。代表律師表示擬上訴至終院。

法官昨頒下判詞指,上訴人林子健(46歲)案件的原審裁判官有充分理由裁定林罪成,遂駁回林的不服定罪上訴。

控方在原審中倚賴閉路電視片段,並由證人透過外形及步姿等,認出片段中1名男子即為林。法官在判詞表示,若有人要喬裝林,便須預先知道林當日的衣着及學習其姿勢。